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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是什么意思犯罪人的分类为什么叫做犯罪嫌疑人而不是犯罪人呢犯罪嫌疑人又称嫌犯,罪嫌。指犯罪侦查机关的侦查对象或者被侦查线索初步确定的怀疑对象。犯罪嫌疑人必须是特定的人,对尚未找到的和身份未确定的犯罪实施者不能称为犯罪嫌疑人。在刑侦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可能被不在场证据和其他科学证据排除嫌疑。刑事侦查终结后受到刑事指控的犯罪嫌疑人称为刑事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是指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对其提起公诉以前的人。犯罪嫌疑人是特定的人,在刑事侦查中,犯罪嫌疑人有不在场证据的,可以排除嫌疑人的身份,对于没有找到身份或者不能确定具体身份的,不能成为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不同的刑事诉讼阶段中的两种不同的称谓。
犯罪嫌疑人,是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的法律上的称谓。侦查阶段一般办案机关为公安机关,有些类型案件如贪污受贿案件等为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机关为检察机关。被告人,是在审判阶段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的法律上的称谓。办案机关为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是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后,才有的称谓,以前统称为被告人。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区分以人民检察院正式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为分界线。但要注意的是,在刑事自诉案件中没有犯罪嫌疑人的称谓,而统一称为被告人。
而罪犯,亦称犯罪人,犯人,是指被判决确定有罪而服刑役的人。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法律分析:犯罪人类学派将犯罪人分为5类:(1)生来犯罪人;(2)准生来犯罪人;(3)精神病犯罪人;(4)激情犯罪人;(5)偶发性犯罪人。犯罪社会学派把犯罪人分为4类:(1)生来犯罪人;(2)常习犯罪人;(3)激情犯罪人;(4)偶发性犯罪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因为犯罪嫌疑人,又称嫌疑犯、嫌犯、疑犯,是指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对其提起公诉以前的称谓。犯罪嫌疑人和罪犯不同,依无罪推定的原则,除非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不然犯罪嫌疑人是无罪的。
犯罪嫌疑人的主要权利大致有以下几点:
1、犯罪嫌疑人有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3、救济性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申请复议权、控告权、申请变更、解除强制措施权、申诉权、上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第十四条(一)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二)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五条
(一)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二)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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